深圳科技重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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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圳市科技创新2024年度科技

专项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揭榜挂方式,重点资助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增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

)《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深科创规20241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科技创新规20237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3000万元

(二)支持方式:事前资助

四、申请条件

申请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指牵头单位或独立申报单位)应当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二)企业作为申请单位的,申报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网络与通信、低空经济与空天、新材料专项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发证年度2021及以后

2.2023年度研发费用超5000万元2024上半年研发费用超3000万元。

3.国家、省、市工信部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

4.经市科技部门认定为深圳市引进重点创新型企的单位;

5.海内外高水平新引进团队依托的申报企业(注册时间2019731日后)。

申报智能机器人、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新药疫苗、健康诊疗专的企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企业作为申请单位的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或研发费用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2海内外高水平新引进团队依托的申报企业、深圳市引进重点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企业作为申请单位的,鼓励联合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申请单位的,必须联合申报,且至少有一家合作单位是深圳企业。

资助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要2023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1亿元的企业或申请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联合申报,且合作单位中应至少1家深圳企2023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申报智能机器人、合成生物、光载信息、新药疫苗、健康诊5个专项的申请单位不受牵头单位(合作单位)营业收入条件限制。

)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自筹资金之和)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牵头单位的,需要提供自筹资金,且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分配比例;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合作单位的,对其自筹资金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单位的全时在职人员(应在申请单位购买社会保3个月(含)以上),且项目完成年度原则上不超60周岁(3年期项目,应在196711日后出生);海内外高水平新引进团队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可不受社保缴纳限制,但需提供全职来深承诺函,并在项目立项前完成深圳社保缴纳。

(七)项目组主要成员中申请单位人数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人数;项目组成员总人数50%以上须已在深圳连续购买社会保3个月(含)以上

鼓励产学研用组成创新联合体合力攻关,深圳市内外(含港澳)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联合申报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单位最多4

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

4.牵头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外合作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鼓励其参与分配自筹资金;市外合作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可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但最高不超过项目财政资助金额的20%,且牵头单位应配合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和出市资助资金监管。

)本项目申请实行限项制,具体要求是:

1.对于企业,同一单位限牵头或参与申2年度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其中牵头申请不超1个;202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超5亿元或获得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认定的企业不受此条款限制;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牵头单位申报不超2项。

2.在研的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年度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3.项目申请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验收不通过名单;项目申请单位、合作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4.参与本批次项目编制指南的咨询专家组成员不得参与申报对应专项项目

)项目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十合成生物、光载信息专项的市区联动项目应由相关区的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申请

(十三)海内外高水平新引进团队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海内外知名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担任高管、教授、项目组负责人等职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组成稳定团队3人以上,且有稳定合作基础),近三年202111日)从市外(境外)全职来深圳或承诺项目立项前全职来深圳工作,团队前期研发经历和合作基础作为研发基础和条件参考。

(十四)深圳市引进重点创新型企业先项目,后资的方式,牵头和参与申报项目以承诺落地条件作为研发基础和条件参考

5.       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请书原件(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二2023年度税证明复印件

(三)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牵头单位提供,不提供合并财务报表;资助金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牵头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1亿元的或牵头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需同时提12023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1亿元)深圳合作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五)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原件

(六)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七)廉洁告知书(业务系统下载)。

)自筹资金承诺书原件(由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分别出资的,需分别出具,总金额应与项目申请书中填报自筹资金金额一致,且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其中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自筹资金的,应说明资金来源

50%以上项目组成员3个月(20245-7月)的深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列表顺序提供

)有合作单位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原件

十一项目须经科技伦理审查或涉及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十)根据申请条件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圳市引进重点创新型企业相关佐证材料

(十三)海内外高水平新引进团队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引进条件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学习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人事关系、社保记录、在职证明、离职证明、外国人工作签证、学历证明等)成员间合2年以上证明材料共同发表论文的首页、共同发明专利证书、共同参与项目任务书、共事证明等)。

(十)可以选择提供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书有效期应在项目受理截止日2024810日之)、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获奖证书、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证书等资质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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