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深圳市企业信息化建设扶持计划的通知
一、扶持领域
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发展。重点支持企业生产环节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提升企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二、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每个项目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项目单位属信息化应用企业;
3.项目单位属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4.项目单位成立满2年;
5.项目前3个年度(2015-2017年)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的投资总额:申报“绿色制造信息化项目”的,应不小于100万元;申报其它类别项目的,应不小于400万元;
6.申报“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项目”的,申报单位的两化融合发展阶段应达到“集成提升”或“创新突破”阶段。
(二)其它条件
7.一个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8.申报单位如曾有项目被认定为深圳市企业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该项目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申报新的项目。
9.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多头申报。
10.申报单位如存在《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四、受理要求
(一)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18:0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17:30。
(二)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经济发展类)。
(三)咨询电话:23601100、23601101、82048676,88101427、88101173(技术支持),88102065(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