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优惠如何享受?一文带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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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了《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将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有哪些优惠?优惠标准是什么?又该如何享受?让小编带你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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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有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第二条之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发〔2019〕3号)第二条之规定,上海市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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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享受这项税收优惠,如何具体操作呢?

实际操作中,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人员信息采集

方法一:

纳税人在每个自然年度首次享受该项政策时,应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点击人员采集。

 

 

录入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人员信息,具体包括: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3.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方法二: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税收减免”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职工名册采集”,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第二步:按期申报扣减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进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点击增行,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000101361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000101361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增值税),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后续步骤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说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填入抵减额后,将在主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中自动显示。

 

 

进入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本期增值税扣减的金额在第二列:增值税限额抵免一栏中显示,与第一列增值税税额相加后计征三项附加税费。若需要继续使用额度抵减附加税费的应纳税(费)额,可在第七列减免性质代码中选择对应代码(0007013612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000701361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0061013610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0061013611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0099013603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0099013604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在第八列减免税(费)额中填入相应的额度。

如纳税人同时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相关减免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优先选择享受免征政策。

 

 

2. 小规模纳税人:

附表填入抵减额后,需手动将抵减额填入主表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进入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本期增值税扣减的金额在第二列:增值税限额抵免一栏中显示,与第一列增值税税额相加后计征三项附加税费。若需要继续使用额度抵减附加税费的应纳税(费)额,可在第五列减免性质代码中选择对应代码(0007013612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0007013613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0061013610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0061013611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教育费附加;0099013603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0099013604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扣减地方教育附加),在第六列减免税(费)额中填入相应的额度。

如纳税人同时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相关减免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优先选择享受免征政策。

 

 

第三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

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填写基础信息表。点击【下一步】,勾选申报表填报表单(享受该政策则需勾选a107040表)

 

 

进入申报界面,点击左上角附表填写——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进入《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后按需填写第30.1行次--(一)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第30.2行次--(二)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

 

 

 

 

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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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享受这项税收优惠,需要留存什么资料呢?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享受本项优惠的,由企业留存以下材料备查!

1.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3.《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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