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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研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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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俗称“研发资助”)介绍

一、项目定位

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按照研发费用增量分档梯度给予财政补助,属于“即申快享”政策;不需要专家评审技术方案,主要审核税务加计扣除数据、纳税申报表,事后补助,立项直接拨款,不用签项目合同书,无中期、无验收。

二、企业申报核心条件

  1. 深圳(含深汕)独立法人企业,信用正常,无财政资金惩戒。
  2. 成立≥2个会计年度:连续两年都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上一年研发费用相比前一年增量≥200万元。
  3. 成立不足2个会计年度新企业:申报过研发加计扣除,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200万。

三、资助标准

  1. 根据研发费用增量的增长幅度分梯度计算;
  2. 每家企业每年:最低20万元,最高300万元封顶;
  3. 事后补助,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资金,不用自筹配套,不用项目验收。

四、申报流程

  1. 指南发布,网上受理;
  2. 线上填报,上传材料:企业所得税年报,研发加计扣除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打印签字盖章页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交纸质原件;
  3. 形式审查 + 数据核查(比对税务数据);
  4. 拟定资助名单,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 立项下达资助,一次性拨付财政资金;立项之后再按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原件。

受理状态提交成功显示:待窗口受理,和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系统状态一致。

五、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

  1. 申请书(系统在线生成);
  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 承诺书;
  4. 其他信用、佐证材料;

六、常见注意点

  1. 增量200万是硬门槛:不是总研发费用,老企业看两年之间的增量;增量不足200万直接形式审查不通过。
  2. 必须在税务局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系统调取税务数据;企业自己账上有研发,但没有税务加计扣除,无法申报。
  3. 属于事后补助,没有项目任务书,不用做结题验收;拿到钱之后,不需要提交项目报告。
  4. 各区还有区级研发补助,市级研发资助拿到后,可以看所在区政策,申请区级配套。
  5. 和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可以同时申报,不属于互斥,只要各自满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