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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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预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计划申报2020年国高认定的企业,现在就要开始准备啦!

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

1、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3、规上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挂钩。

注意:准备在2020年认定(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请检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度,最好能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