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及各区人才补贴标准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补贴资助分5年等额发放,每年向相关部门申请资助金,各区配套补贴均不一致,详情咨询客服
深圳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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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补贴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 |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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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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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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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 |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 |
资助资金:最高500万元 申请内容:对来我市创办企业的海外高层词人才的创业项目予以资助 |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装箱资金技术创新 |
资助资金:最高100万元
申请内容:对来我市工作并担任研发项目负责人的还外高层次人才研发项目的成果转化项目予以资助 |
罗湖区“箐英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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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一次性安家补贴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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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一次性安家补贴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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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1.对C类人才经过申报、现场考察和评价的创业项目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每个C类人才创业项目工作场所物业补贴 |
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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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助 |
最高30万元的资助 |
“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
对落户南山的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国家资助经费50%、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资助 |
“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新创办企业项目资助 |
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的创业资助 |
对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在南山新创办企业的,给予100万元的创业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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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项目资助 |
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专千人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的工作经费配套资助 |
对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一次给予20万元的工作经费配套资助 |
盐田区“梧桐凤凰”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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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辖区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A类人才、有效候选院士 |
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A类人才中,给予深圳市杰出人才100万元工作经费和600万元奖励补贴; |
给予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A 类人才和有效候选院士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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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辖区的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B类人才 |
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B类人才,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
C类:辖区的深圳市后备级领军人才、海外C类人才 |
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C类人才,给予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
D类:辖区认定的成长型人才 |
新引进和新认定的“梧桐凤凰”D类人才,给予10万元的住房补贴 |
坪山区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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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认定 |
高层次专业人才是指认定的Ⅰ、Ⅱ、Ⅲ类高层次专业人才 |
高层次专业团队是指认定的Ⅰ、Ⅱ类高层次专业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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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专业人才奖励补贴 |
1、区I类高层次专业人才,按照市给予的160-300万元奖励补贴标准,予以等额配套奖励补贴 |
2、区II类、III类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为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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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I类高层次专业团队奖励补贴标准以获得该级别市级奖励补贴标准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执行 |
区II类高层次专业团队奖励补贴则根据团队的创新能力、业绩贡献等内容组织专家评审,给予300万元奖励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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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管理服务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团队)层级发生变动的,其奖励补贴重新核算,已发金额合并计入变动后应发金额,但高层次专业人才获得的奖励补贴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万元,高层次专业团队获得的奖励补贴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
光明新区“鸿鹄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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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精英人才、成长型人才(科技创新类、经营管理类、技术技能类、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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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新区创新创业的“鸿鹄人才”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自评定之日起5年内,按年度等额发放 |
具体标准如下: (一)杰出人才给予600万元奖励 (二)精英人才分别给予A类人才300万元、B类人才200万元、C类人才120万元、D类人才80万元奖励 (三)成长型人才给予6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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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创业奖励 |
“鸿鹄人才”在新区创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200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3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50%的场租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参考实际租用面积及新区生产研发场所的平均指导价申请 |
各类人才补贴标准如下: (一)杰出人才最高补贴300万元 (二)精英人才A类最高补贴200万元,B类最高补贴160万元,C类最高补贴120万元,D类最高补贴100万元 (三)成长型人才最高补贴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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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鹏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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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奖励 |
1、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高层次人才按所获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即,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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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经费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5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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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程计划引才伯乐奖” |
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才、“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团队和人才的,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
人才安居 |
免租金住房、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
龙华新区“舞龙华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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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按照市给予补的160-300万等额资助 |
B类 |
按照市给予的160万,区补贴80%,即128万 |
C类 |
按照市给予的160万,区补贴40%,即64万 |
福田区“福田英才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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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 |
给予120万元奖励 |
“孔雀计划“A类 |
给予60万元奖励 |
“孔雀计划”B类 |
给予30万元奖励 |
“孔雀计划“C类 |
给予10万元奖励 |
宝安区人才奖励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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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 |
按市配套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给予600万元配套奖励补贴 |
配套政策 |
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300万)、B类(200万)、C类(160万)人才,按所获得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追加奖励补贴 |
配套政策 |
对区认定的区级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 |
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落户我区的 |
给予深圳市资助经费5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
国家“千人计划”、“特支计划”专家、广东省领军人才到我区创业 |
合条件的可给予创业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
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市“孔雀团队”,落户我区开展科技项目攻关的 |
给予市级资助经费50%、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资助 |